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于1986年,是由本省全体律师执业机构和执业律师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本省全体律师执业机构和执业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本省全体律师执业机构和执业律师实施行业管理并提供服务。贵州省律师协会接受行政主管机关贵州省司法厅和登记管理机关贵州省民政厅的的监督、指导,接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贵州省律师协会下辖有贵阳市律师协会、遵义市律师协会、六盘水市律师协会、安顺市律师协会、毕节市律师协会、铜仁市律师协会、黔东南州律师协会、黔南州律师协会、黔西南州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而奋斗。 贵州省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全省律师代表大会。贵州省律师协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全省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在全省律师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执行全省律师代表大会的决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贵州省律师协会章程》,贵州省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有: (一)制定本省律师行业发展规划; (二)监督实施律师行业管理制度和执业规范,指导并督促律师执业执业机构规范化建设; (三)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和监督; (四)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鼓励和支持律师参政议政; (六)宣传律师工作,提升律师社会形象; (七)组织实施律师执业继续教育,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会员执业水平; (八)组织实施律师执业宣誓活动; (九)负责个人会员考核管理,协助和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团体会员进行考核管理; (十)为会员提供福利和其他救助; (十一)组织会员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十二)制定并实施会员奖励与惩戒办法; (十三)处理对会员的投诉; (十四)调处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十五)对会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行业处分,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十六)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和考核; (十七)协调与相关国家机关的关系,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议; (十八)指导市、州律师协会工作; (十九)司法行政机关及全国律协确定或委托的其他职责; (二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贵州省律师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实施全省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协会日常工作。秘书处下设:办公室、会员部、宣培部,主办会刊《贵州律师》杂志、网站“贵州律师网”、微信订阅号“贵州省律师协会”。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二十楼 邮编:550081 电话:(0851)85872448 投诉电话:(0851)85821104 传真:(0851)85872448 网址:www.gzsls.com